本報7月8日訊(記者 王彬)近日,市政府發佈了201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。記者瞭解到,2014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原則上以2013年我市法人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6467元為基數,基準線為增長12%,上線(預警線)為增長20%,下線為增長4%。20% 12% 4%
  我市明確,企業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,按照工資指導線的要求安排工資增長。經濟效益較好、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,可在基準線與上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;生產經營正常、經濟效益一般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;生產經營較困難、上年虧損且當年可能出現虧損的企業,可按下線安排工資增長或零增長。
  其中,壟斷企業、政府投資類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,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。企業年度職工工資未合理增長的,經營者工資不得增長,企業以及經營者不得參加評先評優;實行年薪制的企業,有關部門不得審核兌現經營者年薪。一線職工(除企業中層及中層以上職工)年度工資增長幅度不得低於本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。據悉,企業得在政府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後30日內,通過工資集體協商方式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,經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,向同級人社部門備案。
  (原標題:在崗職工工資最低要漲4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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